摘自2011年09月27日《安徽商报》14版
买进60多吨工业用盐冒充食盐销售,近日,张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今年1月19日,张某在宿州市贩卖私盐时,被盐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在其仓库里查获私盐18.5吨。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不具备盐类产品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违反国家对盐类产品的专卖规定,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先后四次从上海一公司购买60余吨工业盐在宿州市食盐市场非法销售。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