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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徽盐虹都府项目标识标牌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比选公告

来源: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7.15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项目住宅区和民俗文化街标识标牌系统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事项进行公开比选,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产品供应厂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欢迎潜在的供应厂商前来参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安徽省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交口西南侧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15#A(紫金园)、15#B(文化街北街)、16#A(紫宸苑)、16#B(文化街南街)四个地块,其中15#A地块为紫金园住宅区,总建筑面积130194.10㎡,住宅建筑面积为106588.07㎡,配电房公厕187.33㎡,地库建筑面积为人防7945.52㎡、非人防15473.13㎡;15#B地块为民俗文化街北街,总建筑面积为15832.89㎡,1#楼建筑面积为4769.16㎡,2#楼建筑面积为11063.73㎡;16#A地块为紫宸苑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为134061.30㎡,住宅建筑面积为106795.23㎡,幼儿园为3441.14㎡,商业为1393.87㎡,地库建筑面积为人防4996.58㎡,非人防17434.48㎡;16#B地块为民俗文化街南街,总建筑面积为10021.19㎡,1#楼建筑面积为6876.18㎡(含社区建筑面积:938.02㎡,物业建筑面积:469.05㎡,卫生站建筑面积 :252.93㎡),2#楼建筑面积为3145.01㎡(含局管配电房、开闭所建筑面积:363.44㎡)。

二、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徽盐·虹都府项目住宅区15#A16#A地块和商业街区15#B16#B地块标识标牌及交通设施(包含楼栋号牌、单元号牌、楼层号牌、门号牌、信报箱、小区总平面图展示牌、出入口门楼小区名称标识、高空抛物牌、宣传栏、文明公约、转弯车道、禁鸣限速、消防车道、人防工程标识牌、花草牌、指示牌、停车牌、警示牌、保安室牌、出入口牌、地库及室外沥青道路交通标线(热熔)、地库停车位划线、地库挡车器、地库车行道及地库位置墙柱护角(橡胶材质)、地库车位编号、反光镜牌、安全防护设施产品等所有标牌)的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

三、比选单位提报图纸和技术资料如下:

1、徽盐·虹都府项目住宅区和商业街区建筑内标识标牌施工及方案图、室外景观绿化标识标牌施工及方案图、标识标牌总平面图,门号牌(暂按住宅1732户,商业424户考虑)、信报箱(暂按住宅1732户考虑)。

2、参选单位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后期不因现场条件为理由调整工程造价,踏勘费用及安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参选单位需在比选递交时汇报PPT电子档方案。

四、报价须知: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合格的参选人应具有较强的广告或标识标牌独立设计、制作及安装能力;

1.2、参选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1.3、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2016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两个或以上的类似高档住宅小区及商业街区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业绩,信誉良好。(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高档住宅小区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街区,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备查)工程质量合格。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相关要求:

2.1、本次标识标牌及地下交通设施制作安装报价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后期维修费、资料收集费、利润、各种风险、验收费、税金并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已包含总承包施工单位报价中,本工程报价不必考虑,本工程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请注明税率)。

2.2、设计与施工工期要求:设计10个日历天,每个地块施工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2.3、中选单位必须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4、报价文件中应包含(分两个部分,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设计方案(需提供彩色A3纸方案文本一套、ppt格式电子档一份,其中应明确各部位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尺寸)

②商务标:报价单(应详细罗列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税率)

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档案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5、参选单位报价时需提供所报产品的样品(同一材质的样品可只提供一个小样即可,样品背面需标明报价单位名称),以备封样留存。

2.6、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地点:该项目的报价文件请于2019年7月25日14:30时前以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方式送达安徽泗县北二环与虹乡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联系电话0557-7560685。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标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甲方开发理念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标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报价、施工期限、施工组织方案及质量标准、样品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2、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3、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与报价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1、招选人与供应商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中选人需提供施工图4套(完整电子版一套)。

3、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数量可能进行调整,最终按确认实际进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结算时按最终验收数量乘以综合单价。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个地块所有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完工后支付该地块合同价款的70%,待通过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该地块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该地块结算定案价的97%,余款3%待一年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5、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结算。

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

7、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各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肆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总核减额占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价的百分之五(5%)以内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但经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核减额达到或超过终审价的百分之五(5%)时,超过百分之五(5%)部分所增加的全部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剩余工程款中代扣支付给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

如若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 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但不超过10%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5%部分核减额的 1% 的扣款处罚;若审减额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0%部分核减额的 1.5% 的扣款处罚;若≥ 15% ,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5%部分核减额的 2% 的扣款处罚。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

结算工作计划。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8、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 中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9、特殊说明

1)本项目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已由总包单位考虑,不再另行计取。水电费挂表按实或按合同金额的7‰或自行与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结算,其中招标人不承诺土建施工总包单位的塔吊、施工电梯、电梯安装单位的电梯在装修施工中使用,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垂直运输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3)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材料使用前需向招选人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标识标牌制作、加工、安装施工质量合格,如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无偿返工处理。

3、质保期最低为贰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限内,有质量问题,报价方必须免费处理。

4、参选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图纸及其他附件,请电话索取,吴工、罗经理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