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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四名私盐贩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1/7/26 8:18:56    |     文章来源: 《安徽日报》     |     阅读次数:

摘自2011年7月25日《安徽日报》

  近日,4名将工业盐更换外包装并层层加价后通过贩私网络销售到食盐市场的私盐贩子在霍邱被判刑。来自省盐务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获盐业违法案件929起,查获私盐480吨,有6人因贩卖私盐获刑。

  去年11月14日,淮南市盐务局接群众举报,在其境内查获一车15吨重的私盐。经初步调查得知,这车盐是从定运盐矿附近的绿园化工厂装货,准备运往六安市叶集试验区。因涉案盐品数量较大,涉嫌犯罪,盐务部门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经查,去年10至11月,定远籍人石某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工业盐80余吨,经更换外包装,将原来印有工业盐字样的袋子换成无字袋或印有英文字母的袋子并加价后销售给定远老乡宋某54吨,宋某先后4次将此盐运至叶集试验区,又加价后销售给叶集人张某,张某再加价后销售给叶集人叶某,并通过其销售网络流入食用盐市场。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30900元;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5000元;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30000;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25000元。